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留学机构为试用期员工提供社会保险是合理的。试用期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杭州,试用期员工一般应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但具体的社会保险政策还需查阅杭州的相关法规以获取详细信息。建议您咨询您所在的留学机构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员工进行社会保险缴纳。因此,用人单位在杭州试用期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雇主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试用期期间,雇主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所以,如果雇主在杭州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权益应与正式员工一样,包括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样的社会保险权益,如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所以,杭州的公司在试用期期间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与公司协商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