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留学回国证明”是指中国留学生在留学期满后,回国时需要办理的学历认证证明。
留学生在回国后,需要将在国外获得的学历证明和相关文凭提交到所在大使馆/领事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这份认证证明的称谓是“联合办学留学回国证明”,也叫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学历认证”。
办理“联合办学留学回国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护照复印件;
2. 留学期间内在中国驻外使(领)馆、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等部门办理的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
3. 留学期间内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说明信。
办理此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留学生在国外取得的学历与中国大陆教育机构的学历认证相匹配,方便留学生在国内找工作、升学或者继续深造。一般来说,留学生需要在毕业后6个月内办理此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建议咨询所在国家/地区的使(领)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联合办学的经历可以被视为一种留学经历。在联合办学中,学生有机会在自己的本国完成一部分学业,然后前往合作国家或地区继续学习。这样的经历可以让学生体验不同的教育体系和文化,开拓视野,拓展人际网络,并且获得多角度的学术知识和经验。因此,联合办学经历可以被视为留学经历的一部分。